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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年终盘点与新年展望:明年 我们买什么房? 楼市年终盘点与新年展望:明年 我们买什么房?
城中村改造出租屋日少 没户口无份申请廉租房 外来工:我们在广州住哪? 小李在广州做钟点工已经3年了,目前和丈夫租住在中大附近的城中村的一房一厅单位中。但是,近日物价不断上涨加上房租同时上涨,已经让她觉得在广州生活越来越艰难了:“上两个月房租从原来的500元涨到了现在的600元,生活真不容易啊。” 随着城中村改造的推进,像猎德村被改造的情况还会不断出现。没有了提供大量廉价出租屋的城中村,又因为没有广州市户口而未被纳入广州居住保障体系的庞大外来打工群体,也许只能选择艰难度日或者离开。 据了解,目前在广州的外来人口已经达到400多万,而广州正在努力建设的居住保障体系的准入门槛的第一条就是“必须拥有广州市户口”。仅此一条,就已经将这数百万在广州同样辛勤工作的外来打工者排除在外。当然,目前政府和一些开发商也在为解决这部分人的居住问题而努力。万科就在金沙洲建设了国内首个发展商自建的廉租房“万汇楼”,预计最多能容纳1800人居住。对于租金,万科董事长王石表示:“应该会跟城中村的出租屋租金差不多。” 此外,广州还将考虑在外来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在工业项目用地中配建集体宿舍向外来务工人员出租。 然而,仅仅在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立集体宿舍也是不足够的。我们呼吁,广州在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时候,特别是在逐渐改造城中村的同时,如何尽可能地解决外来打工者的居住问题,保证外来打工者继续在广州安居乐业,是需要政府思考的迫切问题。 第二个70%保障:中产阶层也买经适房 政策要点 继“国八条”、“国六条”等调控措施之后,今年相继又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多项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在房地产方面的调控已经细化到按照住房的属性,明确区分保障型住房和商品住房,并明确了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一个新的居住时代由此展开。 2007年8月7日,建设部公布《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为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9月30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规定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其年度供应总量不得低于住宅供应总量的70%。值得注意的是,这个“70%”,是继户型结构“90·70”政策后的第二个“70%”的规定。对于这个“70%”的界定,现阶段最权威的解读来自于建设部副部长齐骥的讲话:“确保廉租住房等5类住房用地不低于居住用地的70%。”这5类住房就包括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两限”普通商品住房、中低价位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12月1日,《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正式实施,明确保障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非原来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在保障方式上,新《办法》提出了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而在资金保障上,规定政府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0%。 记者手记 一次伟大而务实的变革 杜甫笔下“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美好愿望正在演变为现实。今年8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将此前以商品住房为主、保障型住房为辅的住房体系,转变为以保障型住房为主、商品住房为辅的住房体系。 这是一次伟大的变革,意味着经过从1994年启动住房体制改革的13年实践证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不能仅仅依靠市场,而是需要政府的保障性制度。当调控之手回归本位——“住房保障”这一根本责任,政府将住房保障制度定性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后,中国住房体制的第三次变革也悄然到来。在这个新时代,中国房地产业发展正向着民生保障政策回归;在这个新时代,住房保障政策更具操作性,老百姓安居有了新途径。 当廉租房的保障对象扩大到低收入家庭时,经济适用房面向的主体改变为中等收入群体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温家宝总理提出“经济适用房面向中产阶级”,这表明,未来更多家庭将能够享受到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带来的种种好处。经济适用房从面向低收入者,到大多数经济适用房要面向中产阶层,这标志着中国住房政策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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