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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二次贷款“解禁” 个人最高可贷20万 南京公积金二次贷款“解禁” 个人最高可贷20万 自2008年2月18日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从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如果夫妇双方都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话,他们就可以申请到40万元的贷款额。昨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了这一消息。万元楼盘限贷、二次贷款也同时“解禁”,还贷能力系数则由0.2调到0.45。对于买房人来说,这些无疑都是利好消息,但它们能否令楼市回暖,目前还很难说。 家庭可贷公积金30万上调到40万 调整政策:自2008年2月18日起,最高可贷额度由15万元/人调整到20万元/人。 “为解决南京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这次政策作出了四大调整。”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张明远说,其中对老百姓触及最直接的政策就是贷款额度的调整,从2008年2月18日起,最高可贷额度由15万元/人调整到20万元/人。 张明远说,家庭可贷公积金总额度从30万元上调到40万元,是根据南京公积金归集量(缴存量)及房地产市场作出的适时调整。 记者了解到,近三年,南京地区的住房公积金年归集额分别为:2005年44.84亿元、2006年60.05亿元、2007年68.87亿元,而发放的公积金贷款额分别为:2005年44.55亿元、2006年67.10亿元、2007年58.82亿元。张明远说,通过去年一年的暂时性政策调控,目前公积金已经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完全可以放宽贷款的额度。 不过,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昨天表示,目前他们没有调高公积金的可贷额度,还按老规定执行。 万元房、酒店公寓可贷公积金 调整政策:除别墅、联排别墅暂不予住房公积金贷款外,取消对“每平方米万元以上、单身公寓(酒店式公寓)等不贷公积金”的限制。 “这个政策主要是考虑到房价上涨的因素,现在主城区的房子,基本都在每平方米1万元以上。”张明远说,不能因为公积金政策而让老百姓无法在主城区安家,因此这次特别取消了对万元楼盘的限制,楼盘只要是住宅立项的,不是别墅和联排别墅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有市民询问,“叠加别墅”今后是不是也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表示,完全可以。 只要首付4成,还清公积金可再贷 调整政策:购买自住住房的借款人,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再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精神,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时, 首付不低于40%。 该中心人士说,原先对家庭限贷一次公积金的政策,是防止投资性或炒房性的买房行为。但是在实际操作时,可能误伤了一部分“以小换大”的买房需求,比如某家庭原来买了一套50平方米的房子,今后在换9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时,因为政策原因,反而享受不到公积金贷款。截至去年底,总共有16万户家庭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其中二次贷款的为9000户左右,主要是“以小换大”的改善性居住需求。 这次规定只要还清之前的公积金贷款(以夫妻为家庭单位),就可以再次申请贷款,并且不受二次、三次的限制,二次以上只要满足首付40%以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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