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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人士解读公积金 贷满20万多数人欠“火候” 权威人士解读公积金 贷满20万多数人欠“火候” 今日起,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正式从原来的每人15万元调高至20万元,此举将进一步加大对市民购买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让利于民。 “我能贷到多少公积金贷款?”“怎样合理地使用公积金贷款?”“开发商不肯给我办,怎么处理?”南京市六十中数学老师张海有点困惑,与他一样想在今年置业的众多市民近几日打爆本报热线电话,提出了一串关于公积金新政的疑问。 日前,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张明远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按照申请、办理、实施、执行的流程为读者解读相关问题。 问题一:具备怎样条件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张明远副主任称,购房者要想使用公积金贷款,首先要看看自己是否符合以下的条件:借款人所在单位公积金连续、按时、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自有住房,在住房买卖契约签订后一年之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公积金缴存人具备以下条件可以贷款:有效的身份证明;有效的房屋《买卖契约》;首付款证明;稳定的收入证明;同意抵押所购房产。 用公积金购买首套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根据新政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精神,还清首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再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的房屋时,首付不得低于40%。 市民可以向本单位财务部门查询自己的缴存情况,也可以到自己公积金缴存银行(建行)的缴存网点,通过多媒体查询机或者直接在银行柜面查询个人缴存信息,便于初步测算自己的公积金可贷额度。 问题二:公积金最高是否可以贷到20万? 据张明远副主任介绍,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以下条件计算后取最小值:最高贷款额不超过总房价的80%;根据新政,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20万/人;夫妻双方均缴存的,最高不超过40万。但是大多数人都不可能贷满20万,你能贷多少万,跟你单位的缴存比例、实际可贷年限等是相关的。 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新政实施后从原来的0.2调高至0.45)×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距离法定退休的年龄,不超过30年)。 比如,张海老师目前的公积金月缴存额为260元,个人与单位各12%,合计24%,年龄为35岁。由于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为55岁),张老师的实际可贷年限为25年。今天新政实施、还贷能力系数上调后,他的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260/24%×0.45×12×25=14.6万元。而当此系数为0.2时,他只能贷6.5万元,现在增加了2倍多。 公积金月缴存额是按照本人月工资乘以缴存比例算出来的。缴存比例,目前南京机关、事业(不含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个人分别为10%;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单位和个人分别为10%至12%;其他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个人分别为8%至12%。这意味着,同样的缴存比例,月工资3000元的市民能贷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是同岁数、月工资2000元的市民的1.5倍。 此外,住房公积金属于单位给的“住房工资”储蓄,目前还不能像养老保险那样——不能因为单位缴得少,就个人多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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